于是我硬着头皮又跑了回去,刚捡起手机,胳膊上就重重地挨了一脚。

顿时,我的胳膊就好像断了一样,疼得不行。

手机都拿不住了,手背更是淤青一片。

这是因为胳膊突然受到重击,导致了瘀血的缘故。

我咬着牙,冷冷地看着丁坤,“你是雷先生派来调查我和萧小姐的事情吧?我和萧小姐之间,什么事情也没有。”

丁坤面无表情,好像一块木头一样,只是麻木而又机械地问,“既然什么事情也没有,那你刚才为什么撒谎?”

我反驳着说,“你的样子,我想任何人看到你的第一眼,都会害怕,我只是本能地想保护自己而已。”

“臭虫!”

丁坤的表情依旧是冷漠无情的,可说出来的话,却充满了鄙夷和嘲讽的意味。

我暗暗地咬牙切齿,这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被鄙视的滋味。

同样是人,同样长着两条胳膊两条腿,只是我们所处的环境不同,位置不同,凭什么他就有高人一等的感觉?

我不服气地说,“我不是臭虫,你才是,你是一只跟屁虫。”

“我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那是凭本事吃饭,不像你,就是雷天豹身边的一条走狗。”

我当时也是有点情绪上头了,竟然顾不得死活,不自量力地说出这番话。

而这番话,成功地激怒了丁坤。

只见丁坤的脸色又阴冷了几分,阴狠着走向我,“找死!”

我迅速用左手捡起地上的手机,拔腿就跑。

可是我根本跑不过丁坤,他的速度很快,很快就追上了我。

我被他踹得一脚趴到了地上。

感觉肋骨都断了好几根。

丁坤从腿腕处抽出一把刀子,贪婪地舔了一下,“这把刀,已经好久没见过血了,今天就拿你来喂喂它。”

看到那把寒光闪闪的刀子,我反倒不害怕了,竟然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

因为我太清楚了,我和丁坤的实力悬殊太大了,不管我怎么反抗,怎么逃跑,我都不可能跑得掉的。

生也罢,死也好,看淡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如果我能在死之前再对对方造成一些伤害的话,或许我多少也能证明一点自己的价值吧?

人的思想真的是很奇怪,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我竟然还想着怎么证明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