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2 / 4)
作品:《七零懒惰红包群》茵茵照常去金胜衣家学朝鲜语。
这次是李丽娟陪她去的,手上拿了些东西。
这不是学一天两天的,天天都要去便不能白学叫人厌烦,有了东西也能叫她姑娘去的更仗义些,不会看人家脸色,对方教的也能更用心。
金胜衣的爹妈一见李丽娟带正经八百的拎了四样东西过来顿时不好意思了,说啥也不收。
“大姐你也太客气了,孩子们一起玩玩,哪用得着送东西,又不是什么大事,快拿回去。”
李丽娟娘家在二队,和一队离得很近,常有走动,金胜衣爹妈年轻时他们就认识,所以叫姐。
“拿啥拿?点心留着给胜衣他们兄妹吃,酒是给我老弟喝的,这自打咱们都结婚有家庭走动的也少了,都不如小时候见面次数多了。
说起来都是直近亲戚,平时多往来才是呢。”
“可不是这话,不过我家这两孩子和你家茵茵和老四关系好,也不算断了。”
大人说得乐呵,金胜衣拉着茵茵去她那屋,她哥金胜利也跟了过去。
金胜衣瞪他一眼:
“我们姑娘家说话,你来干嘛?”
金胜利笑嘻嘻道:
“苗茵茵不是要和你学母语么,我也可以和你一起教她啊!”
茵茵笑笑没有反对。
金家平时对话都是用鲜族语,如果他们能用鲜族语直接教她,自然也是再好不过的。
学外语语言环境最重要。
金胜衣还挺有小老师的架势,很耐心地从最简短的对话开始教起,说的也很慢。
这些天茵茵锻炼的记忆力已经很有效果了,一般金胜衣教过两三遍她便能记住。
然后认真地听着他们兄妹放慢了的聊天内容,他们一边说一边比划,就是听不懂也大多能猜出意思来,这让茵茵学起来没那么费力。
再加上今天白天看了一天的课本,知道不少字的读法后,也不像听天书那般了。
学了一个小时,母女俩在金家一家人的欢送下离开。
李丽娟抓着茵茵的胳膊生怕她看不清路摔了。
“学的咋样?”
“进展挺大的,现在还不能说成句,但感觉学到不少,学上一个月、半个月的才能看出点效果来。”
其实她觉得学一星期她应该也能勉强说上几句,但要达到能交流,还早着呢。
“有效果就好,别心疼花钱,真正学会了这钱花的就不冤,不然天天去打扰人家,一天两天还行,时间长了人就烦了,不正心教你岂不是亏了。”
“妈说的是,我会好好学,不浪费妈花的这些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