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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冲突(1 / 4)

作品:《收个皇帝做小弟

史弥远上奏,请为沂王立嗣。

这是不必“谲谏”的——沂王嗣子的位子既空了出来,找人补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一回,皇帝就不打哈哈了,非但立即准奏,还将此事全权委托给史弥远,并叮嘱,“不着急,仔细挑”。

着急是着急的,但仔细挑更是要仔细挑的。

诚如史嵩之所言,绝不能一不小心,再挑一个贵和郎君出来,如是,史氏上下,人人买一块豆腐,撞死了算逑。

但不挑一个贵和郎君出来,只不过是一个最低要求。

史氏的终极目的,是长保富贵。

史弥远专擅朝政十数年,不晓得得罪了多少人,又被多少人目为权奸?就连祁国公这种本与史氏无任何恩怨的,都对史弥远咬牙切齿,所以,欲长保富贵,必长保权势——舍此无他途;而欲长保权势,新君——新任沂王嗣子取祁国公而代之,继承大宝,之后,必如今上一般,继续乃至长期信用史弥远。

于是,就带出了第一个必要条件——

新任沂王嗣子的性格,必仿佛今上,温和、良善,兼以二三分懦弱。

一句话:听话。

可是,这个必要条件,同另一个必要条件,几乎必然形成冲突。

另一个必要条件,啥?

且听狮子从容道来。

史弥远、史嵩之叔侄密室筹议,得出结论:以沂王嗣子取祁国公而代之,只能矫诏,其时机点,只有两个:

一,今上病危不起、昏迷不醒、弥留之际;二,今上刚刚崩逝。

有遗诏,篡改遗诏;没有遗诏,直接矫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