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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钻石湾屠杀(六)(2 / 4)

作品:《新顺1730

战前和战斗中的命令中,只有“战利品归私”这一句话,并没有诸如“抓到贾法尔、克莱武、库特等有赏”的补充。

这对于这些侦骑而言,已经说的足够明确了,都督不想要俘虏,尤其是不想要那些高阶军官做俘虏。

杜锋的意思,还是很明确的。

既要杀人立威。

也既然法国已经退场,那么就把英国最了解印度的这群人全部屠光,一个不留,以绝后患。

杀人立威,筑京观而彰武功,那是杜锋自己的想法。

后者,实际上,是有枢密院背书的战略指导——在俘获敌人后,甄别所有同时会说英语、乌尔都语、孟加拉语、波斯语、或者懂梵文的英国人,也包括被俘的法国人中,甄别出来精通多门语言的“英法东印度公司的识字阶层”。

全部集中起来,秘密处决。

具体办法,最好是搞一场海难。

这是有枢密院印章正式文本背书的东西,杜锋自然会选择忠实地执行下去。至于具体办法,枢密院这边只提供了一个建议,搞一场海难。但杜锋觉得,甄别过于麻烦,不如在战场上多杀点人,时候省的甄别。

当然这种枢密院做指导的秘密命令,不可能下发到每一个士兵的耳朵里。再者,他们也听不懂。

而杜锋,则很聪明地将这个命令,用他的方式传达到基层:

因为,英国人是奔着印度来发财的,这年月的识字阶层,在英国也最起码得是神学院或者大学毕业。

而大部分公司员工,都是十四五岁就跟着出海,来这边搏一搏,发财的。他们只能是普通员工,最多也就是个公司会计之类。

枢密院要甄别后秘密处决的人,如果存在,那么一定是军官、至少是有身份的人。否则,他们就不可能精通英语、拉丁语、乌尔都语、波斯语等等。就像是在朝鲜国、日本国,找出来一些懂汉语、能看四书五经的,肯定都是识字阶层,最起码也得是武士级别。

所以,杜锋很巧妙地把枢密院的这个命令,转化为了战场的屠杀和抢劫,即一句简单的战利品归私。

因为,那些奔着抢劫去的士兵,肯定会重点“照顾”那些军官、有身份的、衣着不同的人。

一个穿着破衣服的孟加拉步兵,和一个衣着华丽带着军官帽很可能身上有怀表的英国军官,如果只能杀一个并且把他身上的东西作为战利品,那么骑兵会选哪一个杀?

显然,杜锋的这个命令,是非常有效的。

他很聪明地将枢密院的命令,转化为底层士兵完全听得懂并且便于执行的命令。

于是,那些会武艺的侦骑们,在混乱的战场上,凭借着比正规骑兵和方阵步兵们更为灵敏的抢劫嗅觉,将混乱的战场作为他们的猎场,开始了猎杀。

几个侦骑小队,都靠着嗅觉,锁定了围在贾法尔身边的一群人。他们可以嗅到他们身上那浓烈的金银珠宝的气味儿,并且决定想要猎狗一样死死咬住他们,不管白天黑夜。

此时的贾法尔,知道自己败局已定。

不过他没有后悔自己当初选择背叛,因为莫卧儿帝国基本解体之后的历史和现实告诉他,在这个藩镇割据的时代,手里把握着孟加拉全部骑兵精锐的他,要么自己成为节度使、要么全家死绝被新节度使杀光。

这是藩镇割据时代的法则。

甚至他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印奸”,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借助了英国人的力量,要不是中国人带着西拉杰打回来,他都准备先动手把英国人赶走了……

历史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他没有如历史上那般被英国人彻底把脊梁骨打断,于是还可以自己安慰自己、欺骗自己、说自己只是被逼无奈、曲线救孟加拉云云。

大顺的出兵,导致他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已……至少,此时的他,内心是这么为自己开脱的。

所以,他真的很恨大顺,而不是恨导致了这一切的英国人。因为大顺不止毁灭了他的权力,还把他洗白的机会给彻底毁了。

贾法尔的身边,几名一直跟随着他的英国人,在那一直大声叫喊。

“节度使大人!撤退吧!渡过恒河,卷土重来未可知。我们还有机会,不要犹豫了!”

英国人这些话里的心思,贾法尔心知肚明。现在,这些英国人只能和自己站在一起了,并且只有自己和他们合力,退回自己的基本盘,才有可能延缓灭亡。

他看了看身边那个叫沃伦·黑斯廷斯的英国公司的高级雇员、东印度公司驻孟加拉节度使宫廷的首席代表。

或许是绝望的疯狂,贾法尔忽然笑了起来,嘲讽道:“黑斯廷斯,你之前不应该学乌尔都语、梵文、拼命了解我们的历史。你应该先学中国人的语言,去了解他们的历史,猜测他们的举动。”

“一块肥美的羊肉,旁边有两头狮子。在没有赶走另一头狮子之前,你们这头狮子就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羊肉该如何烹饪才好吃上,并且一直在心里默念,另一头狮子不会看上这块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