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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二章 分赃大会(三)(2 / 5)

作品:《新顺1730

或曰,波旁之亡,始于路易十五,亦不为过。

和这种人打交道,就得摸清此人的心态。

幼年登基没有亲政,祖辈还有一个太阳王武功卓著大权独揽,自己之前要做什么事都被宰相反对,现如今宰相还没死就要废除宰相独揽大权,这种人此时最缺的就是“认同、赞许、夸奖”和拍马屁。

心里有了这么一个大致的判断,刘钰决定这一次凡尔赛之行,将用上他来欧洲以来最为恭谨的态度,溜须拍马,尽可能和路易十五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从而在对待荷兰的问题上,达成一份对大顺相当有利的分赃条件。

在荷兰,私人关系用处不大,利益集团盘根错节,开个集权的会开一年屁都没解决。

在俄国,私人关系倒是有用,沙皇权力可比荷兰的执政官和大议长大多了。但是俄国那边的那个女人太精明,脑袋相当清醒,私人关系换不来什么有利的东西。

唯独法国。

集权,很集权,国王权力极大。

水平,很一般,国王不是雄主。

这样的情况,私人关系就非常有用,也能换来非常有价值的利益交换。

只是,使节团刚刚抵达巴黎,路易十五的面还没见到,已经得病也深知自己命不久矣的红衣主教和丞相弗勒里,就派了他提拔上来的法国财务总监、菲利贝尔·奥利,先来见了刘钰。

之所以弗勒里要在路易十五见到刘钰之前,先派人来见刘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刘钰这次前往法国,和前往其余国家的身份不同。

去荷兰、俄国,那都是以大顺朝廷的名义,是天佑殿、六政府授权的官方行为。

来法国,则是以“天子私人特使”的身份来的,是要达成天子和法王之间的直接沟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