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高利贷(2 / 5)

作品:《神话战国之我是赵括

“朝会继续,第十五条,在全国各郡县设立贷款,用以帮助受困的百姓,利息两分,允许劳力偿还。”赵括宣读道。

贷款,或者说高利贷,早已在各国横行。从官府、到贵族、到商人到处都是放贷的,严重剥削侵蚀农民的利益甚至生命。

‘农民解冻而耕,暴背而耨,无积粟之食。’而商人‘无把铫推耨之劳,而有积粟之食。’

包括荀子也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应该‘省商贾,众农夫。’

不过商人有他的价值,虽然会带来一些危害,但同样能够带来大量的利益,可以加强管理,但不宜打压。

除了商人之外,贵族和官府同样也是主要放贷者。

孟尝君田文曾经在薛地大放高利贷,一次性就能收到‘息钱十万。’

在秦国如果不能及时还贷的,则会被抓去服劳役抵偿,一天折合八钱,如果吃官家饭,则折合六钱。

这可不是工钱,而是抵高利贷的,如果欠的多,最后不仅钱还不上,人还会搭进去。

如果秦国真能一天给八钱,早就一大堆人跑去干活了,要知道一石粮食才三十钱左右,干三四天就买一石粮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