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大玄律(2 / 4)

作品:《齐玄素小说全文完结阅读免费

此事之后,道门杀鸡儆猴的效果也算是立竿见影,天辰司收敛许多,若无实质证据,不敢贸然对道门之人喊打喊杀。一般情况下,就算有实质证据,多半也会先请示皇帝,而不是贸然动用“先斩后奏”之权。

正因如此,虽然今天并非一般情况,摆明了不会请示皇帝陛下,且这七人已经隐隐形成合围之势,但还是没有立刻动手,最起码表面文章要有,最好是齐玄素反抗,他们才能名正言顺地动手。

齐玄素望向那名白衣人:“阁下是?”

这名白衣人并不回答,而是指了指齐玄素手中的手铳:“在帝京城私藏火器者,死罪!在帝京城胡乱杀人者,死罪!”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哪怕你杀的人死有余辜,也不是你越庖代俎的理由,帝京城可不讲究什么行侠仗义和替天行道。”

这几句话可谓是掷地有声,先声夺人,寻常人等不免要被震慑,心虚理亏。

齐玄素却是不惊反笑:“道门讲律法,不奇怪。三法司讲律法,也不奇怪。只是你们这些鹰犬讲律法,我都想笑。一口一个死罪,你能从《大玄律》中找出对应的相关条文,我当场自裁,如何?若是没有对应的相关条文,你把舌头割了,可好?”

白衣人脸色微沉,没有说话。

齐玄素继续说道:“《大玄律》载有明文: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铳、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百,流三千里。非全成不堪用者田,并勿论,许令纳官。其弓箭、枪、刀、弩及鱼叉、禾叉,不在禁限。”

“第一,携带火器并非死罪。第二,此律只针对民间私人,道门不在此列。官员道士出差、赴任、回籍及商民出外贸易等事,如有携带军器途中防护者,在京取具兵部印票,在外取具该差遣衙门及该地方官印票,注明所带件数,以备出城沿途照验,仍知会所到地方,限期缴销,如隐匿原票不缴者,照违令律治罪。”

说话间,齐玄素从须弥物中取出一张兵部印票,以食中二指夹着,轻轻一晃——这当然不是齐玄素亲自去办的,自有底下的人去兵部知会一声就是,兵部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卡帝京道府的脖子,都是例行公事,甚至会主动派人送来印票,一般以三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