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混着吧,能怎么样?(1 / 2)

作品:《我看书成了世界首富

大学时代,班级有名的富二代。

经常组织聚会的同学,程明宇。

长得十分帅气,唱歌好听,是许多女生爱慕的对象。

记得大学毕业当年就结婚了,凌峰还曾去给他随礼。

后来生孩子,满月等等,从来不曾落下过。

跟女儿混得很是熟稔。

后来破产,又曾经去向他借钱。

第一次在办公室见面,十分客气,谈笑甚欢。

但提到借钱之后,立刻借口有事儿离开了。

第二次,第三次,连公司大门都没进去。

凌峰知道了,程明宇不想借钱。

却不想,今天在这个场合看到他了。

再也没有当初的意气风发,穿着灰色衣服,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点头哈腰的跟别人攀谈。

看得出,衣服裤子鞋全是地摊货。

手指粗大,脸色粗糙,再无曾经的白白净净。

与公司老板形象,相去甚远。

多了一些成熟和颓废的气息,眼神中多了些沧桑。

凌峰摇摇头,不见面的两年,估计他身上也发生了许多事情。

正在回忆时,发现程明宇的目光,也落在自己脸上。

两个老同学,在别人的婚礼上重逢。

凌峰点了点头,推门下车。

哪怕看书可以获得奖励,但见到了大学同学,不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程明宇都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眼神瞬间闪烁着慌乱。

帝都虽然很大,但又很小。

一场婚礼上再见。

两次避而不见,现在的落魄,不想跟以前的同学有任何交集。

偏偏看到凌峰从库里男下来,好像魔怔了一般,一步一步走过去。

“嗨,好久不见!”

程明宇说话多少有些迟疑,甚至连招呼都不会打了。

凌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

“好久不见!没想到在别人的婚礼上,咱们遇到了。还是那么帅啊!”

不借钱的事情,在他心里已经成为过去式。

当时或许有怨念,但现在完全不一样。

借钱是人情,不借是本分。

不能强求别人就一定得帮自己,只是关系没到而已。

或者说,自己不值得投资。

董小虎不就直接给了一千万,让他用于投资吗?

轻松随意的口吻,倒是让程明宇放松许多,说道:

“唉,咱们都老了,帅也不沾边了。给人开婚车来了?你东山再起了?开上库里男了?”

言语中,多少有些羡慕。

不是每个人在失败之后,都能东山再起。

当初能在一起吃饭,表示彼此身份差不多。

凌峰摇摇头道:

“算不上东山再起,只是命好,遇到贵人了,有那么一点机会。你怎么了?聊聊?”

他只是随意问问,愿意说,就洗耳恭听。

不愿意说,他也不会多问。

程明宇凄凉一笑,道:

“聊聊也好,难得遇到能说到一起的人。估计以后都见不到了!”

拿出一根廉价的大前门,递给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