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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节 下水(3 / 5)

作品:《临高启明

“是他啊!”赵明贵恍然大悟,“金五顺是他的女儿?”

金五顺在济州监营的年轻的未婚官婢中时出了名的丑陋。见过的人个个都有印象。不过金五顺聪明好学,从被流放到济州的前宫廷内人学了一手不错的厨艺。常常被监营的熟手(厨子)召来帮忙做饭。

金勇柱是猎户出身,因为偷入大王的围场打猎,被拿获之后从宽减罪流放济州岛。有一身好武艺。在济州也是靠打猎维生。还要为监营上交野物。

“不认识字的白丁,也当书吏?”赵明贵说道,“我看这个金勇柱有点二愣子的模样,不好弄吧?”

“一个愚昧无知的白丁罢了,话都说不清。再说朴德欢的弟弟朴德猛给他的当副手。叫什么书记。”

“想不到这事还和朴德欢有关呀。”赵明贵意味深长的说道,“本钱够不够?”

“不够再加。得慢慢来――”

朴德欢几乎是“飘”到家里的,弟弟朴德猛已经睡觉了。他检查了一番院子,又看了看大门有没有插严实了,才回到自己的卧室里,点着小油灯。把灯捻捻得很小,这才把揣在怀里的两个绸巾包拿出来。

第一个绸巾包里,赫然是十两银子的小锭,惊得朴德欢嘴都合不拢了:这可是很大一笔钱!因为经济规模很小,所以白银在李朝国内的流通不广。价值也比大明高很多。

万历援朝的时候,麻贵收复平壤。李朝给他的谢银不过区区五十两,第一个登上平壤城墙的首功将士不过得了李朝十两赏银。

十两银子,即使在大明也不算小数目――在一般的年景里足够中产之家一年的费用。在朝鲜,那就更不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