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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肆章 归也(2 / 5)

作品:《卒舞

兴哥是巫勒部最强壮的勇士之一,因为其精湛的骑射术与无可撼动的忠诚被巫勒部诺颜任命为自己的卫队长,赐予了白云披风,而当年负责护送阿祀尔安全抵达京城的人也是兴哥。

事实上,阿祀尔可以认出这位卫队长也实属情理之中,毕竟兴哥作为一个成年人,虽然年龄增长了十四岁,但相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充其量也就是皮肤上多了很多岁月的沟壑。反倒是阿祀尔——他在离开巫勒部时只有八岁,身形也算是比较瘦弱的,但这些年过去不但成长的膘肥体壮,就连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把他现在这身胡部人的装扮换成盛国的布衣长衫头冠,说是盛国人也没有什么问题。

兴哥边引领着阿祀尔的“返乡团”融入自己的骑兵卫队,边闲聊道:“做事要讲究个有始有终,当年是我送你到盛国的,本来也应当是我去接你回来,但无奈诺颜大人在前些日子亲自在饮马河战场与高勒部大战,我也是分身乏术。”

虽然胡部语中鲜有“成语”的概念,但巫勒部是与盛国接壤面积最大的部族,兴哥也曾经作为使者和卫士护送阿祀尔入京,对盛国语也算是略懂,便说出来一个差不多的概念。

阿祀尔点了点头,但两条眉毛仍然虬结在一起:“我父亲传信来说身体有恙……是否和战事有关?”

说到此处,兴哥一下子变得神情黯淡,语气忧愁:“说来是我们卫队的失职,我们没有保护好诺颜大人,导致他被箭矢射中了大腿,至今还在休养之中。”

可能有人会对此感到疑惑,魏溃被人一刀攮进了肚子也不过是休息了十天,皮外伤更是包扎之后当天就猛喝大酒,怎么胡部的诺颜却只是被箭支射中大腿就足足休养几个月呢?

这玩意儿,首先跟个人的体质不同有关,魏溃的体魄本就极为强悍,自愈能力远超常人,更别说他一身外功已是炉火纯青,况且以他的年岁来说体能还处在巅峰期。有此诸多因素相加,当然好似铜铸铁打一般;而巫勒诺颜的年事已高,六十高龄已经算得上是高寿了,辉煌早已不在,休养数月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