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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鸿章筹议海防(2)(1 / 4)

作品:《百年争战

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鸿章筹议海防(2)

前督臣曾国藩于同治十年正月覆奏筹备海防折内,谓沿海之直隶、奉天、山东三省,江苏、浙江两省,广东、福建两省,沿江之安徽、江西、湖北三省,各应归并设防。沿海七省共练兵九万,沿江三省共练陆兵三万。统计每年需饷八百万两,因无款可筹,议遂中止。

兹总理衙门拟以曾经制胜之洋枪队练习水战,丁日昌拟选练陆军。合天下得精兵十万人,与曾国藩前奏用意略同。惟陆军与水师用法各殊,练法亦异,水师犹可上岸击贼,陆军未便强令操舟,似不宜两用以致两误。

臣愚以为沿海沿江各省,现有练兵枪队虽不及曾国藩丁日昌所拟十余万之多,然与其多而无用,不若少而求精,但就现有陆军认真选汰,一律改为洋枪炮队,凡绿营额兵疲弱勇营,酌加裁减,其饷即加给新练之队;沿海防营并换用后门进子枪,于紧要口岸附近之处屯扎大枝劲旅,无事时专请操练,兼筑堡垒,有事时专备游击,不准分调。

各海口仿照洋式修筑沙土炮台,以地步宽展椭圆坚厚为要。炮位宜间用口径八寸至十余寸者,择将择兵演习之,务在及远,愈远愈妙,务在能中,不中不发,即所谓药能对症有备无虞者矣。

二、原奏简器一条。西国水陆战守利器,以枪炮水雷为大宗。炮有前后门、生熟铁纯钢之分,枪有前后门、滑膛、来福之异,水雷有用触物、磨物、电气发火之别。窃尝考究其图与器而得其大略。